独立能力丧失
2019年09月20日
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“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”是指:
① 穿衣: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
② 移动: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
③ 行动: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
④ 如厕: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
⑤ 进食: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
⑥ 洗澡: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
日常生活活动能力(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)简称ADL。ADL分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(BADL)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(IADL)。
BADL的评定方法包括:Barthel指数、Kats指数、PULSES、修订的Kenny自理评定等。
( Barthel指数记分法 )
根据Barthel指数记分,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分为 良、中、差三级:
· ﹥60分为良,有轻度功能障碍,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,需要部分帮助;
· 60—41分为中,需要极大帮助方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;
· <40分为差,有重度功能障碍,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不能完成或需他人服侍。
( *Katz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定内容及指标% )
七级分法
· A级:完全独立,即能够独立完成进食、大小便控制、床椅转移、用厕、穿衣及洗澡六项日常生活活动。
· B级:能够独立完成上述六项中的任何五项活动。
· C级:能够独立完成四项活动,洗澡和其余任何一项独立不能完成
· D级:能够独立完成三项活动,洗澡、穿衣和其余任何一项不能独立完成。
· E级:能够独立完成两项活动。洗澡、穿衣、用厕和其余任何一项不能独立完成。
· F级:只能独立完成进食或大小便控制一项,其余五项皆不能独立完成。
· G级:完全不能独立,六项活动皆不能独立完成。
—END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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